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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劳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医学院,各学院、各部、处、室、馆: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推进劳动教育的实施,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与新时代中国教育实际相结合,发挥劳动教育在立德树人、加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中的重要作用,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清单》《新疆医科大学加强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新医大党办发〔20214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教育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在学生中集中开展一次劳动教育活动,有关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劳动观念和劳动精神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紧密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以爱国卫生运动为着力点,做到人人参与、人人享有,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培养具有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的医学人才。

二、工作时间

202491113

三、工作内容

(一)教室卫生清洁

开展两校区教学楼公共区域和教室内部清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附件13,划分劳动区域、完成检查验收等,为师生提供更加干净整洁的学习工作环境。

负责部门:教务处

(二)宿舍卫生清洁

开展两校区公寓楼公共区域和宿舍内部卫生清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附件4至8),划分劳动区域、完成检查验收等,督促学生不断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意识。

负责部门:公寓管理中心、新医路校区管理委员会

(三)校内公共区域卫生清洁

开展雪莲山校区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附件910,划分劳动区域、完成检查验收等。开展新医路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图书馆、9栋学生公寓楼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工作及田径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的地面卫生清洁工作。划分劳动区域、完成检查验收等。培养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助力校园文明建设。

负责部门:后勤管理处、新医路校区管理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重视劳动教育的重要意义,出台具体工作方案,系统设计,做好常态化组织实施工作。

2.学生处、研究生学院、各学院对接负责部门,统筹管理学生,配合完成各项清洁工作,把开展好劳动教育活动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抓手。

3.强化安全措施,加强人员及现场管理,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不嬉戏打闹、追逐推搡,不发生任何有关安全事件,确保劳动教育活动安全有序有效开展。


附件:

1.教学楼开展集中劳动教育方案

2.新疆医科大学教室卫生评分标准

3.各学院负责公共区域分配表-雪莲山校区教学楼

4.各学院负责公共区域分配表-新医路校区教学楼

5.学生社区开展集中劳动教育方案

6.雪莲山校区学生公寓劳动任务分配表

7.新疆医科大学宿舍卫生评比标准

8.宿舍卫生检查情况汇总表

9.未参加本次劳动教育的学生名单

10.校园公共区域开展集中劳动教育安排

11.劳动分区示意图


教务处               学工部              后勤管理处


                        202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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