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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8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医学院,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打牢精准资助基础,切实提升资助工作精准度,现就做好 2023-2024 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动态调整范围

(一)2023-2024 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要求(除休学、退学、应征入伍等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的学生,评议小组可对其认定等级重新调整。

(二)近期因家庭突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新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动态调整类型

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分为新增和认定等级调整两种情况:

(一)新增认定学生请填写《新疆医科大学 2023-2024 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加认定信息库》(附件 1),具体认定流程、要求与秋季学期认定工作保持一致,结果需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班级与学院可同时公示)。

(二)如已认定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原认定等级与目前状况不符的,学院可调整其认定结果,并填写《新疆医科大学 2023-2024 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情况汇总表》(附件 2)。调整后结果需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班级与学院可同时公示)。

三、具体要求

报送时间:纸质材料请于 4 月 10 日前报送,公示期满学院可先将电子版信息发至资助中心。

请各学院本着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摸排梳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关于数据摸排和动态调整的相关资料,请学院保存留档,接受学校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2110131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 2023-2024 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加认定信息库

2.新疆医科大学 2023-2024 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情况汇总表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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