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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3 年团支部“对标定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2023 年 6 月 26 日同团中央新一届 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 二中全会部署,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 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 扎实推进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现

将我校 2023 年团支部 “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4 年 1 月开始,1 月底前完成。

二、团支部“对标定级”对象

2023 年 6 月 1 日前成立(满 6 个月以上)的团支部纳入“ 对

标定级” 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三、工作标准

2023 年团支部“ 对标定级” 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 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 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理论学习(含宣讲)、经济发展、科技创新、 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 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 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 2023  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见附件),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

参考如下:

——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 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 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

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 分),成立时间一年以 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

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 三星级团支部( 一般,70—79 分),标准化、规范化 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

一定成效。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 分),标准化、规范化建 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

般,发挥作用一般。

—— 软弱涣散团支部(60 分以下,或存在“ 一票否决” 指标所

列情况的)。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开展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 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 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 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支 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 息,录入“智慧团建” 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 评后在“智慧团建” 系统提交 2023 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 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

字左右)。

)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结果

学院团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 照所属团支部的自评结果,实地采取“ 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 慧团建” 系统数据准确性、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 实度,听取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 方式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 空壳” 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

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 系统开展复核。

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 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 20% ;防止“好人主义”,扎

实开展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限期整改。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

不一致的,应及时反馈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认定后录入“智慧

团建” 系统。

(三) 校团委抽查评估

校团委将以推动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为契机,结合年度 工作考核,抽检不少于 20 个基层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 况,重点关注五星级团支部发挥作用、示范引领情况,注重剖析

三星级以下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原因。

五、工作实施

一)分级负责

各学院团委要统筹好本学院团支部“ 对标定级” 工作。严格复 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 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的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 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 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

互替代。

二)纪律约束

严格纪律要求,禁止在“ 对标定级” 工作中打招呼、托人情、 请吃,禁止摊派评定指标或搞暗示、授意,禁止不讲条件、人为 提高或放宽星级团支部数量比例,禁止搞形式主义,禁止弄虚作 假。学院团委要在本学院对“对标定级”结果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 日的公示,接受团员和青年监督。要畅通反映渠道,对有关问题 线索依规进行核实、处置,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

关负责人,应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等团内规章,视情节追究责任。未部署开展“ 对标定级” 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 2024 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落实全面从严 治团要求,学院团委应向学院党委和校团委通报连续 2 年未开展“ 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团支部的情况。

(三)激励机制

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4 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 (如校级“ 五四红旗团支部” ),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总结报告

落实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部署,团支部“ 对标定级” 完成率作 为评价基层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各学院团委团支部“ 对标 定级” 工作完成后,1 月 20 日前在“智慧团建” 系统记载。1 月 22 日前将总结评估情况纸质版报校团委(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电子版通过智慧新医站内信发送,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字数控制在 1000 字以内)。

附件: 团(总)支部“ 对标定级” 参考标准(2023 年修订版)

人:张清晓          联系方式:0991-2110037




共青团新疆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 2024 年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 践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新疆医科大学第二班主任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