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组织创新创业比赛是科创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为给予大赛充分的准备时间,根据往年比赛要求,现将 2024 年大学生“挑战杯”“互联网+”大赛校内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赛事分类
(一)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
2.参赛形式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每个项目团队人数不超过 10 人,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 3 人。
(2)对跨校、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3.大赛分组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助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本次大赛下设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嬴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 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参赛作品数量
学院总项目数不少于总人数的 3%;总项目数的 20%为重点项目推荐至校级初赛。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 1/2。
(二)第十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1.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以项目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报名参赛。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项目报送单位须为新疆医科大学。
2.赛道设置:
大赛分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萌芽赛道、职教赛道、产业命题赛道。我校可参加的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本科生初创组、本科生成长组、研究生创意组、研究生初创组、研究生成长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3.参赛组别: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主要针对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创新性、时效性和可持续性的项目,包含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三个组别。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学生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所有参赛团队需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pt:p:/.ness.cn) 进行报名(未进行报名不予认证参赛资格),详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 11)。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赛事咨询。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具体内容。
(2)高教主赛道。要针对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技术与各行业领域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项目。涵盖现代农业、制造业、信息技术、文化创意服务、社会服务等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包括本科生创意组、本科生初创组、本科生成长组、研究生创意组、研究生初创组、研究生成长组六个组别。
4.参赛作品数量
学院总项目数不少于在校总人数的 4%(均须在官网报名);总项目数的 20%推荐为重点项目。其中,高教主赛道项目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 70%;红旅赛道项目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 30%。以上内容均为上届比赛通知要点,仅供参考,2024 年比赛要求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二、时间安排
1.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专项培训:1 月 22 日-3 月上旬
院赛阶段:2 月下旬-3 月中旬
校赛初、复赛:4 月上旬
校赛决赛:4 月中旬
区赛阶段:待定(具体以区赛正式通知为准)
国赛阶段:待定(具体以国赛正式通知为准)
2.第十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专项培训:1 月 22 日-3 月上旬
院赛阶段:2 月下旬-3 月中旬
校赛初、复赛:5 月上旬
校赛决赛:5 月中旬
区赛阶段:待定(具体以区赛正式通知为准)
国赛阶段:待定(具体以国赛正式通知为准)
三、参赛纪律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
2.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3.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深入做好“挑战杯”“互联网+”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创育人,推动第二课堂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一环。各学院应将其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积极成立党政领导牵头的竞赛工作组,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加强赛事组织领导。大赛对组织有力、成绩突出的学生、指导教师、学院予以表彰奖励。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广泛动员、踊跃参与、认真选拔,突出竞赛的学术性和普遍性,既要保证竞赛作品质量,也要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和受益面。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全面衡量,好中选优,精益求精,遴选本院优秀作品参赛,加强思路与方法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创能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院要运用多媒体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赛事的意义、目的和要求。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积极营造校园科创和实践生态,促进参赛学生全面发展。
五、报送材料
校赛开始前请各学院按照《新疆医科大学各学院项目数量分配表》(附件 1)分配的项目数量征集创新创业项目、遴选团队。要充分运用学院的资源,针对新的赛道安排和要求,请指导老师对参赛项目进行打磨、培育,确保参加校级比赛的作品质量。项目材料由学院审核把关推荐,材料报送要求和时间根据各类赛事实际开展情况另行通知。
1.“互联网+”高教主赛道项目
联系人:教务处 高静 2110095 138998698
2.“挑战杯”“互联网+”红旅项目
联系人: 张清晓 18690238884 何佩燃 13281965913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各学院项目数量分配表
2. “挑战杯”“互联网+”参考资料
校团委 教务处
2024 年 1 月 25 日
来源:新疆医科大学